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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百二十章 剃须 第1页

作者:淡墨青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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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众人轰然一声,齐齐散开。

    没有人表雄心壮志,或是欢呼鼓舞的大叫起来,猎骑兵不好这一套。

    张世雄这个带兵的主官就是这种风格,仗打的好,心黑手辣,很符合猎骑兵们的主官标准,也没有废话,下了命令就叫执行,执行不好就打军棍,犯了死罪就斩,没有商量的余地。

    猎骑兵也是在不断的磨和,刚出战不久,便有6续有几个桀骜不驯的家伙犯了严重的罪过。

    张世雄毫无商量余地,直接下令斩。

    很多人还不知道生何事的时候,几颗血淋淋的级已经斩断了,打那次之后,就没有人再敢质疑军令。

    光凭杀人并不能建立威信,没有那么简单,更重要的就是张世雄本人勇猛善战,而且执行的标准很明确和固定,你叫大伙儿信服,就不能朝令夕改,更不能标准不一。

    既然已经知道什么事不能做,还犯了军法,杀头不是活该?

    其实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一本帐,并没有人想象的那么傻,那么容易糊弄。

    猎骑兵们都散开了,大家各自忙活自己想做的事。

    有人写信,也有人躺着休息,这一点时间什么都不做,还是躺着最合适。

    也有人给战马喝水,上一次休息时间刚喂过战马,这一次不必再喂,顶多叫战马再喝些水就行。

    多数人蹲在地上,或是坐着,或是倚在长满青草的斜坡上,开始吃饭。

    等仗一打起来,下一次吃饭时间还真不一定,这事儿士兵们最有经验,有时候会获得一点休息时间,可是一躺下就睡着了,那时候没有人能有精力吃饭,趁着现在吃点儿,不仅仅是顶饿,还可以获得更多的体能。

    张献忠坐在地上休息,两眼看着四周,心里一直在想着事情。

    这么久时间厮混下来,身边的人都混的很熟了,有时候他会有一种错觉,似乎自己不该在这里……呆在这支骑兵队伍里,还深入到漠北来打仗,这事儿在几个月前真是想都没有想过。

    数月之前,张献忠只是想等在延绥军中拿军饷,一旦拿到一笔军饷他就会直接退出边军,回到陕南做些小生意买卖,在江湖上厮混一段时间,多交一些朋友……张献忠的感觉很敏锐,他和众多懵懵懂懂的人不同,如果他是普通人,陈洪范救了他,又叫他当亲兵,普通人定然第一时间就答应下来,然后欢天喜欢的给副将当亲兵内丁,日后定然飞黄腾达,就算混不上去,最少也是衣食无忧。

    张献忠并不愿意,他的感觉是大明已经到了末世,和上层看起来的风平浪静不同,张献忠识一些字,又走过很多地方,可称见多识广,又常常思索自己亲眼所见的各方情形,他的感觉和中上层的官员士绅完全不同……经过这么些年的灾荒,北方民间已经是饥寒交迫,而朝廷加征的辽饷更使民间困苦,可能帐面上朝廷下令多交的赋税有限的很,但对北方的农民来说,原本已经吃不饱饭,折银上交的赋税就很困难,何况还要加征,而朝廷的加征在地方上就是成倍的增加,黄榜完纳之后还有白榜,地方官府和缙绅大户这一关难过!

    各种摊派支应,相应的火耗增加等等,已经象是一根根绞索,把北方的百姓勒的喘不过气来,况且还不止农税,各种商税也有大量的增加,不仅是农民和中小地主喘不过气来,连中小商人这几年的日子也开始难过起来了。

    张献忠感觉民间底部已经堆满了柴薪,只消一点火星就会引熊熊烈火,那时候可能是丈夫趁势而起,谋取功名富贵的大好时机,他又怎么可能委身于陈洪范这样一个庸将麾下,替他当一个易姓改名的家丁?

    不过张献忠临时改变了主意,榆林城下的那支军队给他的震撼实在太大了!

    几万北虏骑兵呼啦啦的攻过去,居然如潮水碰上磐石,生生的在几千人的军阵之前撞的粉碎,不仅攻不下来,商团军还敢反攻,而且反攻之后居然还轻松赢了!

    从头到尾,蒙古人就没有丝毫机会取胜!

    这么一支军队,给人的冲击和震撼实在是太强烈了,再被陈洪范一挤兑,张献忠就愤然投向商团军,又在投军后被审核一番后开始新兵训练,没训几天,就被调到猎骑兵队伍里……张献忠从小和父亲跑单帮贩枣,骑马的水平不弱,而他的经历又明显是胆大和桀骜的性格,被调到猎骑兵这支新成立的骑兵队伍里来,再合适也不过了。

    原本张献忠投军仍然是权宜之计,好奇心占了大半,但在商团军中训练,打仗,征战千里,现在隐隐已经有了在这商团军里生根的打算。

    既然要留下,就要好好干,要升上去……

    张献忠心里有这种打算,表现自然也是极好,他和左右的人谈笑风生,这些家伙没有一个是善茬子,但张献忠走南闯北,见多识广,人又豪爽大气,说话很叫人敬佩,隐隐间已经成了整个小队的核心,连队官也让他三分。

    “黄虎哥,”张献忠没有用真名,队中的人也都叫他黄虎,一个大个子猎骑兵走到近前,递上一个打开的罐头,笑着道:“吃个罐头,一会要厮杀,吃饱了就有力气。军中不怕说晦气话,就算战死了,也是个饱死的鬼不是。”

    “杜二材你说的有理。”张献忠哈哈一笑,伸手接过罐头,用手把大胡子拔开,开始大口享用羊肉和豆子煮的罐头。

    “光是这罐头,”张献忠吃了几口后说道:“咱就不后悔来当这兵。”

    众人都是哈哈笑起来。

    杜二材自己也开了一个罐头吃,这玩意其实带的再多也禁不起一路上的消耗,各人剩下来的都不多,平时都是用抢来的羊肉干来充饥,偶尔在整休时能用大锅煮点新鲜羊肉吃就是享受了,这家伙自己舍得吃,主要还是因为大战在即,如果要以这三个连队的猎骑兵和几千北虏甚至上万北虏硬拼,一路冲杀过去,恐怕没有人敢说自己能活到战后,既然如此,当然是先享用了美食再说。

    一边吃着罐头,杜二材一边对张献忠道:“黄虎哥,你这胡子可真漂亮,不过还是太不方便,你要是将来升职当了军官,按条例就不能留大胡子,不如早点剪掉算了。”

    张献忠的大胡子是他最大的骄傲,想他贫门小户出身,身上有哪点被人高看一眼,到陌生的人群中立刻能吸引人的注意力,然后顺利的和人攀上话,打开局面?

    可以说,到目前为止,张献忠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的垂到胸口的美髯。

    听了杜二材的话,张献忠心中一动,停住咀嚼,说道:“还有这事?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杜二材随口道:“老兵要扫盲学文字,经过初等考试合格的转军士,想当军官的就得先通过中级文化课程,然后考军官试,其间还得表现优异,得到旗队长级,也就是现在中队长级的军官推荐,考军官试合格后去李庄的官校学习,老兵学习的时间比那些新兵蛋、子要短,等从官校再出来,你就是军官了,当什么官,任什么职位,就看你入 ...   [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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