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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零四章 金制的草冠 第1页

作者:天梦流彩
    天狼一脸深沉地打量着手里的金质草冠,不时地又瞅瞅自己面前虚拟屏幕上的成就列表。

    没有成就,竟然连一个“获得第一个军事奖章”的成就都没有。

    成就列表上,只有一个举行凯旋式的1000点成就。作为罗马将军所能获得的最高荣誉,草冠,游戏方却连个表示也没有。

    讽刺啊,这是在说就连游戏方也不承认这顶草冠吗?

    天狼沮丧地将那金制的草冠,扔到一旁。

    是啊,草冠之所以叫做草冠,是因为它是用战场上的花草和小麦编成的花冠,作为罗马的最高军事荣誉,草冠来自军团的士兵,而不是元老院。

    只有在军团深陷绝境,极度绝望,而被拯救的情况下,才会由军团的全体将士一致决定,献给他们的拯救者,一顶草冠。这是一个由士兵们,用战场上所能找到的材料制成的花冠,是士兵们所能表达的最高敬意。

    历史上获得草冠这一荣誉的罗马将士是屈指可数的。

    记载中第一个获得草冠的人是登塔图斯,他获得草冠时,只是一名普通士兵。但是因为他的英勇行为,拯救了被围困的军团,他获得了罗马军史上的最高荣誉。登塔图斯军人生涯一共参加了120次战役,他所获得勋章多得足以将他站着埋起来。

    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将军,是德西乌斯。他一共获得了两顶草冠,一顶来自他自己的军团,一顶来自被他拯救的军团。

    历史上的苏拉,在后来和拉丁同盟者的战争中,也得到了一顶草冠。

    而历史上的恺撒终其一生,只得到一顶公民之冠(civic cro),它是罗马军事上的第二高荣誉。如果你能在敌人攻占了罗马城镇的同一天反杀敌人,拯救了罗马公民,你就能得到这顶花冠。

    天狼深深地叹气,金制的草冠,在阳光下闪闪发光,此刻看上去却是无比的讽刺。天狼瞅了一会,突然抓起那金色的草冠,扔了出去。

    一人正在从门外进入,那草冠正正地砸在那人的身上。那人哎呦了一声,接住了草冠:“哎,怎么扔了,真金呢,我请了最好的金匠打造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出的馊主意!”天狼没好气地向后躺在软榻上。

    “怎么馊了?昨天那场面多壮观啊。”克拉苏将那金冠小心翼翼地放在小几上,然后在天狼的身边坐了下来,“恺撒我的兄弟,你看你刚刚新婚,接着就立了那么大的功,风光地举行了凯旋式,还获得这么珍贵的草冠,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?”

    “这是草冠吗?这是金冠吧。”天狼冷哼道。连游戏方都不承认这东西。可恶,凭什么那个无敌就可以投机取巧地作弊,获得成就。而到了自己,作弊就不灵了?

    克拉苏闻言淡淡地笑了:“有什么区别。虽说这草冠,应该由军团来献出,但是元老院同意破例了,这才是最重要的结果,不是吗?下一步,你就可以戴着这顶草冠,去竞选罗马的执政官。苏拉已经倒了,没有人是你的对手。”

    “不行。”天狼喃喃地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?”

    如果草冠这个荣誉不被游戏方承认的话,那么自己胁迫元老院当执政官的成就,会不会也不被承认?如果是那样,可就太惨了。

    天狼猛地坐起来:“不行,我需要真正的军功。”

    “你守城对抗苏拉的五个军团,就是天大的军功啊。你不知道,你现在在军中声望有多高,那些士兵们整日都在唱你的罗马之歌。连市民都是,刚才我经过厨房,听到厨子也在唱。”

    天狼一脸我和你没有共同语言的表情:“我一不是写歌的,二不是唱歌的,一首流行歌曲就是再火,和我有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克拉苏则是一脸的你太年轻:“你还年轻,不知道名望的重要性。细数往届的那些执政官,其中当然有真正有才干的,比如你姑父马略,还有苏拉。也有一些,不过是靠着演讲的才能好,就混上了执政官的职位。当然那种只会嘴皮子功夫的人,在执政官的任期一事无成,自然是不会连任的。”

    天狼忽然想起历史上的克拉苏也是当过执政官的人,而且也曾经是个能干的将军,演讲才能也不错,在当时那个年代,也算是引领风云的人物。

    历史上的克拉苏,他的父亲和兄长,都死于马略的血洗。克拉苏逃离了罗马,四年后筹集了军团,加入了苏拉的阵营。

    在苏拉和马略的内战中,克拉苏和他的军团在右翼的胜利,曾经起了决定性的作用,扭转了战役的败局,也因此得到了苏拉器重。所以后来,苏拉宣布许多元老院议员和高阶贵族为国家公敌时,就任命克拉苏负责变卖财产等事宜。克拉苏正是趁着这个便利,从中牟取了巨大的利润,也成就了他惊人的财富。

    克拉苏在军事上的成就不止如此。斯巴达克斯的第三次奴隶起义,涉及起义人数据说最高达到十二万人。当时被派出的执政官和执法官先后受挫战败,有的更是阵亡。元老院对起义大军束手无策,又是克拉苏,自费筹集军队,购买装备,自愿出兵,最后成功打败了起义军。

    当然这其中的过程是艰难的,克拉苏的军团还经历了一次哗变。不过克拉苏使用了一个古老而残忍的方法,来惩罚叛变的士兵。十抽一法。每十个士兵中,抽签决定一名牺牲者,其余的九名用石头或者棍棒将其当众活活打死。剩下的活着的人,不能在营门之内过夜,食物也只能吃大麦。在那个时候,大麦是马匹的饲料。

    克拉苏命令他所有的军团士兵观看行刑。据说克拉苏以此证明了他比敌人更可怕,故而他的军团士气大涨,打败了斯巴达克斯的军队。斯巴达克斯曾经试图冲击克拉苏的军帐,在大军之中杀出一条血路,欲取克拉苏的人头,然而斯巴达克斯最后只杀死了护卫克拉苏的两名百夫长,自己也死于乱军之中。

    所以克拉苏这个人,贪婪,野心,财富,才能,狠毒,一样都不缺。这几样特质加在一起,如果运气好的话(例如没有碰上庞培和恺撒这样耀眼的人物),克拉苏很可能也会是一代枭雄,被人称羡,而不是在后世的文学作品里,被写成可笑的反派角色。

    此刻,天狼看着面前的克拉苏,轻声问道:“你呢?克拉苏,你想做执政官吗?”

    克拉苏静了片刻,摇了摇头:“不想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算过,做执政官要花去我很多精力,而我用执政官职位谋取的利益,还比不上我将我的精力花费在我的产业上,来得合算。”

    天狼无语。

    克拉苏笑了笑,又道:“我父亲在西班牙经营银矿,我兄长在行省当总督,他们的财富都积累得很快,我觉得我如果再不努力,可能将来会被他们笑话的。”

    天狼心里暗叹了一声,点了点头。也许这就是世界线在此分叉的原因吧。在这条世界线里,马略没有夺了克拉苏的家产,克拉苏也就没有变得像后来那样为了财富和权力而疯狂。

    眼前的克拉苏性格平和, ...   [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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